梦千凡IP属地:青海·海西 发布于47分钟前
我有黄金眼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(🙆)报料指出,周(💣)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(jing)鸟人艺术推广有限(xian)公(🍮)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(kong)股人兼总经(jing)理,“周亚(ya)平左(zuo)手(🗓)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(🐆)集协(xie)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(nan)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(shu)网(🚼)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(🌃)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(ji)协(😙)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(gong)司所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(🎰)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(da)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(🎊)代价也必然是向(xiang)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(li)用职务之便为其个(ge)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文(🕗)书网公布的一(yi)份民事判(📿)决书显示(🍛),鸟人公司(♋)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(deng)首音(㊙)乐电(🛰)视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(ji)协还是鸟(🆘)人公(🥠)司(⛴)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(suo)体现:(🐝)上(shang)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(♟)权集体管理条例(li)》第二十条规(gui)定,本案原告应为(wei)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(jin)为《好歌天(📠)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(zhe)作权无证据证实。